被银行人员以个人名义兑换
谢某后来拿着买到的1953年版人民币,去到沙井和福永多家银行询问,得到的回答都是这些钱已经不能用。
最后,谢某到某银行深圳分行沙井办事处。谢某说,当他在窗口询问时,办事处主任甘某从他身边走过,听到谢某所言,就请其到办公室详谈。在办公室,甘某打了一通很长时间的电话,然后对谢某称1953年版人民币已经不能流通,但他可以按1:1提供兑换。
终于有人愿兑换,谢某喜出望外。谢某回家后,将部分1953年版纸币赠人。1995年5月20日,他拿着剩下的1067元纸币到甘某办公室。
甘某以个人名义接过全部旧版人民币,然后从自己钱包里掏钱支付给谢某。谢某说,当时双方皆大欢喜,而甘某还笑呵呵地说要请他喝咖啡。
一年后事主方知“亏大了”
谢某起初以为自己白赚了几百块。但过了一年,他发现200多张纸币中,随便哪张的价值都远不止千元。他觉得自己亏大了。
谢某向甘某追讨,甘某后来分几次向谢某退还了91张票券,谢某把这些退回的票券在全国各地卖了五六万元。谢某称,甘某退的全部是最残旧的票券,否则远不止这个价。不久,最初拾到这批票券的民工也相继获悉他们捡到的其实是宝贝,纷纷向谢某追讨。
1997年,谢某向当事银行投诉甘某拒不退还剩余的226张旧版人民币。当年5月9日,该行召集相关人员到沙井办事处解决此事。银行考虑到甘某私自收兑客户旧版人民币欠妥,将甘某尚未退还谢某的226张旧版人民币,以银行的名义收兑,并向甘某出具了这226张旧版人民币的收兑证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