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实施,为了使民警对该法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体会,在法律生效一个半月、民警有了一定的实践之后,4月17日,我局请来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系的刘教授,专门为全局民警讲解这部新的法律。 教室内座无虚席,在刘教授抑扬顿挫的讲解中,民警认真地听着、写着、记着。当讲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与《刑法》的不同点时,刘教授提到了《刑法》中的一个名词——紧急避险。接着,他的手指在面前的电脑上轻轻敲动了几下键盘,多媒体教学用的显示屏上立即出现了三枚邮票。有喜爱集邮的民警随即小声嘀咕道:“这是国家邮政局2004年发行的《司马光砸缸》邮票。”刘教授朝着该民警点头微笑,接着说道:“司马光砸缸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故事,当年赵丽蓉老师和巩汉林老师的小品中也提到过这件事,请大家想一下,为什么司马光小时候把盛水用的大缸砸破了,非但没有受到大人的责骂,反而得到大家的称赞呢?” 教室中立即热闹起来,大家纷纷交头接耳,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。还没有等哪个民警回答,刘教授站起身,用教鞭指着投影中的邮票,说道:“大家请看,几个小朋友先是在一起玩耍,接着一个小孩掉进了水缸,在大家惊慌失措之时,司马光果断地拾起一块大石头,将水缸砸破,水缸中的水就流了出来,小孩也转危为安。”他接着又说道:“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在司马光砸缸这个事件中,虽然水缸被砸破了,但是,一个小孩的生命却因此而获救了,相比水缸的价值而言,人的生命更为可贵。司马光的砸缸放水救人的行为就符合这一点,所以,司马光虽然砸破了水缸,却还是得到了大家的称赞,这就是紧急避险的一个典型案例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司马光确实不愧为一个名人,至少,他比在座的各位更早就理解了紧急避险的含义,并且还勇于实践,《刑法》也拿他没有办法,有关部门可能还要因此而授予他一个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’的称号。” 刘教授话音刚落,教室里的民警立时大笑起来,一个枯燥无味的法律名词,通过“司马光砸缸”的举动,立刻变得生动、活泼起来……一天的学习结束后,民警普遍反映,象这样授课,学到的知识真是想忘都忘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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